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信易+养老”实施方案 (试行)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养老”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拓展政务守信激励措施,努力营造优良养老信用环境,让守信践诺者获取更好的政务服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
二、激励对象
(一)个人信用积分1000分以上;
(二)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1、信用报告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司法判决等负面信息;2、非严重失信主体;3、信用报告中无信用评价负面信息
三、实施范围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5家养老机构。
四、激励措施
在养老领域全面推行“信易+养老”服务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对自然人诚信积分达到规定标准的信用主体,在申请入住养老机构时,提供专人全程指导帮办服务。从机构筛选、政策解读,到材料提交、手续办理,专业人员全程跟进,协助完成所有流程,确保入住过程高效、省心。
2.针对高诚信积分的信用主体,开放养老机构空余床位自主选择权。可根据个人喜好,优先选择房间楼层、朝向、房型等,满足个性化居住需求,让养老生活从入住开始就舒适安心。
五、工作流程
“信易+养老”服务由申请人依申请自愿选择应用。对选择“信易+养老”服务的申请人,服务实施部门应通过《大庆市个人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信用中国系统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符合“信易+养老服务”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场作出适用激励措施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实施部门要把推行“信易+养老”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具体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适用“信易+养老”服务事项的理,在养老网公布适用“信易+养老”的事项、材料或条件,并同步出台相应的配套举措。
(二)注重协调联动。服务实施部门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类信用共享平台与一体化在线养老平台对接,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对“信易+养老服务”的认识,打通“信易+养老”服务机制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信易+养老”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信易+养老”工作成效,在全县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 发布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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