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信易+物业服务”实施方案 (试行)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杜尔伯特营商局  浏览次数:1543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物业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 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 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 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 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拓展政务守信激励措施,努力营造优良物业服务信用环境,让守信践诺者获取更好的政务服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 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

二、激励对象

(一)个人信用积分901分以上;

(二)企业:1、信用报告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 司法判决等负面信息;2、非严重失信主体;3、信用报告中 无信用评价负面信息

三、实施范围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德众物业

四、激励措施

在物业服务领域全面推行“信易+物业服务”服务机制, 具体措施如下:

  1. 信用良好(B级及以上)的业主,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类服务中享有优先权,如维修服务、家政服务预约等,优先安排上门服务时间,缩短等待时长。
  2. 信用良好(B级及以上)的业主专属增值服务,如免费的家庭安全隐患排查,提升业主居住品质和生活体验 。

五、工作流程

“信易+物业服务”服务由申请人依申请自愿选择应用。 对选择“信易+物业服务”服务的申请人,服务实施部门应 通过《大庆市个人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信用中国系统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符合“信易+政务服务”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场作出适用激励措施决定。

六、责任单位

“信易+物业服务”工作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兴南社区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实施部门要把推行“信易+ 物业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要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具体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要在 11月30日前完成适用“信易+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的梳理, 在物业服务网公布适用“信易+物业服务”的事项、材料或 条件,并同步出台相应的配套举措。

(二)注重协调联动。服务实施部门要依托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推进各类信用共享平台与一体化在线物业服务平 台对接,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对“信易+物业服务”的认识,打通“信易+物业服务”服务机制的“最后 一 公里”。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 大“信易+物业服务”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信易+物业服务”工作成效,在全县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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