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以《黑龙江省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杜尔伯特县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为指导,拓展政务守信激励措施,努力营造优良乡村信用环境,让守信践诺者获取更好的乡村振兴服务。为推进全县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发挥爱心扶贫超市为乡风文明突出家庭奖励、精准扶贫对象能动奖励、村民突发困难的保障等作用。以推动信用建设、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为目标,通过爱心超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村集体领导力和战斗力,进一步转变群众“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认可度和幸福指数。
二、激励对象
(一)个人信用积分901分及以上。
(二)爱心扶贫超市积分基础分50分以上(每个积分计大约相当于人民币1元的物品)。
详见《杜尔伯特县推进“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杜尔伯特县“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制度》及各乡镇“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三、实施范围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四、激励措施
在全县全面推行“信易+乡村振兴”服务机制,凡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申请人凭借相关证明,即可在爱心扶贫超市享受积分兑现服务。
五、工作流程
“信易+乡村振兴”服务由申请人依申请自愿选择应用。对选择“信易+乡村振兴”服务的申请人,服务实施部门应通过《大庆市个人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信用中国系统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符合“信易+乡村振兴”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场作出适用激励措施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实施部门要把推行“信易+乡村振兴”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具体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要在11月30日前出台相应的配套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要加强对“爱心超市”募集物资、财务收支、运营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受赠款物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二)注重协调联动。提高村级服务人员对“信易+乡村振兴”的认识,在原有《村规民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容,规范村民行为,用村规民约促进爱心超市建设,通过爱心超市激励,强化村规民约作用,并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爱心超市”扶贫扶志、引领风尚、弘扬正气的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信易+乡村振兴”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信易+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在全县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 发布时间: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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