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杜尔伯特营商局  浏览次数:131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信易+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  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 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  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 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拓展守信激励措施,努力营造  优良县区信用环境,为我县企业提供更大便利度,让守信践 诺者获取更好的政策服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 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 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 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 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聚焦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 境作为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龙头企业企业评价体 系,助力我县龙头企业引资工作,积极开展“信易+龙头企 业”应用场景,对列入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大的便 利 度 。
二、激励对象
(一)信用中国企业法人信用积分971分及以上 (A 级 诚信级别)。
(二)注册下载“码上诚信”二维码且经营状况无异常。
三、实施范围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四、激励措施
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信易+龙头企业” 服务机制,凡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申请人凭借相关证明,即  可享受该服务。根据市场主体法人信用中国评分在A 级的企  业,开辟24小时承诺制办理服务,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  在全县诚信相关的评优评先加分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工作流程
“信易+龙头企业”服务由申请人依申请自愿选择应用。 对选择“信易+龙头企业”服务的申请人,服务实施部门应  通过《大庆市个人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信 用中国系统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符合“信易+龙头企 业”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场作出适用激励措施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行“信易+龙头企业”作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细化分解任 务,抓好具体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注重协调联动。各部门要提高全县市场主体对“信 易+龙头企业”的认识,打通“信易+龙头企业”服务机制的 “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带来便利。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 大“信易+龙头企业”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积极宣传“信易+龙头 企业”工作成效,在全县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