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延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大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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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对就业创业造成一定影响,为更有利缓解创业者融资压力,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根据《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0〕17号)和大庆市政府签批要求,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第九条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之规定,制定了《关于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的通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提高部分的贷款享受同等贴息政策,保持财政贴息强度。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需要继续执行的,适时制定新政策。
原文地址:https://www.daqing.gov.cn/daqing/c100367/202408/c05_350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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